陳秉達療養院收費概覽
住客需繳付下列費用﹕
- 「每日基本護理費」(Basic Daily Care Fee);
- 經福利部或退伍軍人事務部指定之「護理附加費」(co-contribution)及
- 經福利部或退伍軍人事務部指定之「住宿費」(accommodation payment)
每日基本護理費 Basic Daily Care Fee
每日基本護理費由政府釐定,相等於個人養老金額之85%。非領取養老金人士則繳付個人養老金額之96.5%。費用隨養老金增加而調整。
護理附加費(Co-Contribution)
護理附加費由福利部或退伍軍人事務部(申請人若為退伍軍人)評估,按個別住客情況釐定,以支付護理費用。
此費用設每年上限及終生上限,上限金額於入住時按當時政府釐定之金額繳付,隨生活指數調整。
詳見福利部網址www.humanservices.gov.au或「我的養老服務」(My Aged Care)網址www.myagedcare.gov.au
住宿費(Accommodation Payments)
住宿費由「澳華療養院基金」董事局釐定,非為劃一收費。此項收費只適用於2014年7月1日或以後入住之住客。住客須經福利部或退伍軍人事務部評估其資產及入息,決定需否繳付此費用。
陳秉達療養院收取之「可退還住宿按金」(Refundable Accommodation Deposits – 簡稱RADs)及相應之「每日住宿費用」(Daily Accommodation Payments — 簡稱DAPs)最高限額為﹕
| 房間類型 | 可退還住宿按金 | 每日住宿費用 | |
| 單人房(不設浴間) | $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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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人房(不設浴間) | $330,000 | $36.35 | |
| 三人房(不設浴間) | $280,000 | $30.84 |
住客有權按個別財務情況選擇繳付形式﹕
(一)一次過全數繳付「可退還住宿按金」;或
(二)以每天繳費形式繳付「可退還住宿按金」;或
(三)繳付部分「可退還住宿按金」及每天繳付餘額
住客必須於入住後28天內知會陳秉達療養院管理階層以何種形式繳付費用。若於期限內未能知悉住客意願,陳秉達療養院管理階層可採用澳華療養院基金董事局選擇之收費形式。
自入住當天至知悉住客選擇之繳付形式期間,住客需繳付「每日住宿費用」直至若住客一次過繳付「可退還住宿按金」(全數或部分金額)為止。
本機構鼓勵各界人士先徵詢理財顧問之意見,始行選擇最適合自己財務情況之繳付形式。
若選擇上述第三種繳付形式﹕住客可先繳付某一百份比之「可退還住宿按金」,餘額以每天付款形式繳付。「每日住宿費用」將按「最高准予利率」(Maximum Permissible Interest Rate — 簡稱MPIR)計算餘額須繳付之利息,例子如下﹕
住客A入住單人房間,先繳付50%之「可退還住宿按金」,餘下之50%以「每日住宿費用」形式繳付。換句話說,住客A須先繳付$190,000,此外每天繳付$20.93 作為「每日住宿費用」。計算如下﹕
未繳付之餘額 — $190,000
「最高准予利率」— 4.02%
「每日住宿費用」 ($190,000 x 4.02%) 除以365天 = $20.93
另一位住客B入住單人房間,選擇一次過先繳付$50,000「可退還住宿按金」,餘額以每天付款形式繳付。換句話說,住客B須先一次過繳付$50,000,此外每天繳付 $36.35 作為「每日住宿費用」。 計算如下﹕
未繳付之餘額 — $330,000
「最高准予利率」— 4.02%
「每日住宿費用」 ($330,000 x 4.02%) 除以365天 = $36.35
本機構以服務為本,歡迎合資格入住院舍但無力繳付住宿費用之人士申請入住本院。